2004年10月1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问答

  合同中约定两个以上管辖法院是否有效?
  我公司营业地在杭州西湖区,主业销售电脑。2004年1月北京丰台区的A公司作为买方和我公司在宁波江东区开元大酒店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当时我们在合同中约定: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运费由卖方负担,如果发生争议,宁波市江东区法院、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均有权管辖。现北京A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我公司的20万元货款,请问我公司可以在西湖区法院起诉吗?
  读者 小朱
  答:根据你介绍的案情,你只能在北京丰台法院起诉。虽然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可以选择管辖法院,但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两个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所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你公司只能在被告所在地以及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北京丰台法院起诉。

  夫妻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另一方该怎么办?
  我已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但丈夫将我们共同经营的店里价值30万元的库存商品全部转移了。我现已打听到这些商品在何处,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 黄华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请法院对该库存商品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财产再次被转移,便于判决后的执行,同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判决你丈夫不分或少分该项财产。另外,即使离婚后,你如果发现还有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隐藏、转移,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但要在发现后及时提出,以免超出两年诉讼时效。

  免费搭车出车祸我可以向车主索赔吗?
  上半年,我外出办事遇上一个朋友开车,就搭乘他的车前往,没想到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在车上受伤较重,事故由朋友负全责,请问我能向朋友索赔吗?
  读者 李敏
  答:对于你这种无偿搭乘的情况,在你朋友同意你搭乘他的车子后,你们之间就已经形成法律上所说的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你朋友应当对你的人身安全负责。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所以你虽然是无偿搭乘,但你只要不是自身健康原因、本人的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伤害,你朋友均要对你的人身安全负责,你可以向他索赔。